评标专家新规正式印发,8月1日正式施行
细则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31年7月31日。2023年印发的《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》(苏政务办发〔2023〕40号)同时废止。
2026-06-30 15:3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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